為了減少環境因素對測試結果的影響測試應該執行在第5.5.1節和5.5.2節所述的氣候及電磁環境中。
5.5.1 氣候條件
測試必須依照IEC68-1所列之標準氣候條件下執行:
溫度: 15℃ 到 35℃。
相對溼度:25﹪ 到 75﹪
大氣壓力:86 kpa到 106 kpa
備考:任何其它的值在產品說明中提供
5.5.2 電磁環境
為了不影響測試結果實驗室的電磁環境應該確保待測設備的正常操作。
5.6 測試程序:
測試產生器的特性和性能必須依第5.2節所規定
產生器的校正必須依照第5.2.1.2節和第5.2.2.2節所執行,測試必須依照測試計劃執行,規定的測試配置如下:
-產生器和其他所使用的設備;
-測試位準(電壓和電流);
-產生器的信號源阻抗;
-突波的極性;
-內部或外部產生器的觸發器;
-測試數量:在所選定的測試點上,正極至少五次和負極至少五次。
-重複率:最大1/分鐘。
備考:在一般使用上,大部分的保護器只有低的平均功率能力,既使其峰值功率或峰值能量,能處理較高的電流,因此最大的重複率(在兩個突波和恢復時間),是和待測設備的內建保護裝置有關。
-要測試的輸入和輸出埠。
-EUT 的輸入電源埠必須測試。
備考:對有一些相同的電路特性,則選擇數個電路的測量可能是足夠。
-代表待測設備的操作條件。
-對電路的突波應用的序列。
-對AC電源供應的相位角。
-實際裝設的情況:
AC:中性的接地;
DC:(+)或(-)接地以模擬實際接地的情況。
對執行測試模式的資訊,是在EN61000-4-5附錄B.2節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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