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連接器的一些接觸點或其他可接觸的部分,因其功能的理由,對ESD很敏感且已提供一個ESD警告標語、例如由量測、接收或其他通訊功能的RF輸入端。建議在伴隨的文件中訂定特別的ESD降低程序
測試電壓需由最小逐漸增加至所選定的嚴酷度位準,以便知道測試失敗的臨界點,最終嚴酷度位準不可超過產品規格的值,以避免設備的損壞。
測試必須以單擊放電來執行,對預先所選定的點,實施至少10次的單擊放電,時間間隔建議為一秒,若要確定系統的錯誤是否發生,可用較長的時間間隔。
放電所選擇的點可以用每秒20次重複率的實驗來選擇。
放電測試時,ESD產生器必須握著與放電表面成垂直,產生器的放電迴路電纜必須和EUT保持至少0.2m的距離。
直接接觸放電時,放電電極的頭端必須先接觸著放電點才開啟放電開關。
EUT表面使用導電漆時,如果製造商沒有標示其塗裝為絕緣包覆,則ESD產生器的尖端必須穿過包裹層接觸到導電物質以實施放電,若製造商有標示塗裝包覆為絕緣,則可只要使用空氣放電即可,此時表面不需做接觸放電測試。
實施空氣放電時,放電電極的圓形放電端,必須盡快接近(不能造成機械的損壞)所要接觸的EUT,並在每次放電後,從EUT移開,然後產生器再觸發一個新的單擊放電,此程序需重複到放電測試完成為止。在空氣放電測試中,作為接觸放電使用時的放電開關必須關閉。
(6)-2 間接放電法:
對放置或裝設靠近EUT的物體放電,是由一耦合平面以接觸放電模式加以模擬。
(6)-2-1 HCP:以接觸放電方式對待測設備下的水平耦合面實施單擊放電至少正負各10次,必須對待測物所有的面作測試。
對HCP的放電,必須在HCP的邊緣水平的放電。
相對EUT的每一邊中心點,必須在每一個HCP的前緣實施至少10次的單擊放電,且距EUT前緣0.1m,在放電期間放電電極的長軸必須在HCP的平面且和其前緣垂直。放電電極必須接觸HCP的邊緣。另外需考慮對EUT所有暴露的面做測試。
(6)-2-2 VCP:以接觸放電方式對待測設備旁10cm的垂直耦合面實施單擊放電至少正負各10次, 必須對待測物所有的面作測試。
在EUT每一邊的點,對垂直邊緣的耦合平面的中央至少執行10次單擊放電,此耦合面的大小為0.5m×0.5m,離EUT0.1m的距離平行放置,要測試足夠的不同位置,以使得EUT的四個面能完全確認。
5.6.試驗結果的評估:
- criteria A:在製造商和採購者所定的規格要求內性能正常。
(POWER SUPPLY的+5V輸出電壓穩定,三用電表的指針不發生擺動;若是配合系統測試,應完全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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