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肖先生 手机:13549213581 电话:0769-87795123 传真:0769-87795123 Q Q:15397858
7.7.2文控中心收存之正本文件及各相关承办单位收存之受控性文件,皆应指派专人管理。
7.7.3文控中心应按文件之类别代号,分别将文件收集成册,建立中心档案,妥善保存。
7.7.4正本文件文控中心应全部保留,且文控中心皆应列册管理并接受查询。
7.7.5所有与质量管理系统有关之使用文件,皆应永久保存,已废止之文件其正本则于保留一年后销毁之。质量记录由各部门保管,最少保存一年后毁之。
八、质量记录
8.1《文件与数据发放回收记录表》
8.2《外来文件一览表》
8.3《文件修订/作废申请单》
8.4《文件最新状况一览表》
8.5《文件和数据领用申请单》
8.6《文件状态表》